二人携手回到正厅入座,仆从们已经把菜品都摆齐了。
看着这满桌的奇特菜品,苏承然顿觉眼前一亮,饶有趣味地打量了起来。
“离别京城这么多年,如今做菜都这么不一样了,哪样都瞅着新奇。”
刘继德看他一脸的好奇,鼻子一酸,眼角微微泛红,感慨道:“远怀兄您这些年可是吃苦了,去那边疆不毛之地,料想饮食也是粗粝不堪。今日好好补补身子,这是我最近这几月常光顾的一家,口味绝佳,快尝尝。”
两家人从小就相识,只不过刘继德不喜功课,长大后继承了家中田产衣食无忧。
苏承然虽然家境一般,但天资聪颖,勤奋好学,考中进士后一路升至侍郎,本以为日子就这么顺风顺水,哪想到祸从天降,二皇子倒台,有人嫁祸说他是二皇子一派亲信被当今圣上贬到边关,一去十年今年才终于得到平反,回京担任礼部尚书。
看老友一脸的心疼,苏承然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某这不是回来了,人生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以后你我二人可以把酒言欢了,岂不快哉!”
尝了一口狮子头,苏承然眉头顿时舒展,“明礼兄不愧是老饕,此家馆子菜品着实惊艳,豚肉能做的如此软嫩可口,平生第一次尝到,妙哉妙哉!”
“其他的你也尝尝,尤其是这个豆腐羹,远怀兄你说放眼全大齐,能有几人做得出?”
听到老友的话,苏承然舀了一勺入口,“嗯!好好!过瘾那!”
剩下的也挨个品尝了一番,果然是很对他的胃口,再喝一杯老友的珍藏好酒,简直是无比享受。
二人闷头一顿猛吃,酒足饭饱,刘继德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问起:“远怀兄,弟妹的身子怎么样了,自从侄女走失,她不是一直就病病殃殃,这去边陲苦地,身子可还安好?”
“哎,”想到此事,苏承然放下筷子,一脸的愁苦,“还是老样子,见不到女儿,她怎么舍得去呢,一直就是病歪歪,府里上下谁也不敢在她面前提起七七。”
刘继德长叹一声,饮了一大口酒,“茫茫人海,真是不好找,七七而今也十七岁了吧,该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是啊,自从回烟州老家祭祖丢失后,这一晃十四年了,也不知道今生今世能否再见了。”
谈到走失的小女儿,屋中气氛骤然悲伤了起来,俩人默默无语,你一杯我一杯直喝的满面通红。
擦了擦额头上吃喝出的细汗,刘继德若有所思道:“话说我常去的这家小酒肆,当家厨娘长的跟您可是很相仿,七七而今长的应该跟她差不多模样。”
第14章拔丝红薯好甜
乔依依和安王这俩个人就跟商量好了似的,你来我肯定不来,导致乔依依气恼不已。
“玉姐姐,真是气死了,我都来了这么多次了,一次也没碰见,这都什么运气啊。”乔依依一甩秀帕,跺了跺脚,托着腮一脸的生无可恋。
看着眼前气呼呼的小美人,苏妙玉心想俩个人也着实是有趣,怎么就能如此完美避开呢,两人家世颜值都很相配,走在大街上那也是绝美的风景。
“何以解忧,唯有美食,依依妹妹我给你做点小甜食,吃完你就开心了!”
苏妙玉要给她做的是拔丝红薯。大齐盛产红薯,一般小民常拿红薯当主食,蒸或者放到炉膛里烤着吃。阿福就是如此放到炉膛里,等午食结束的时候香喷喷的烤红薯就得了。大家一人一个,直吃的嘴角都黑黢黢的格外好笑。
对于有些洁癖的苏妙玉,接受不太了这种吃法,感觉阿福递过来的不是红薯而是炸弹,连连摆手,搞的阿福一脸的莫名其妙。
拔丝红薯吃起来就干净多了,起码不会吃到炉膛灰。红薯要先微微煮过,再过油炸制一番。熬制糖浆得用冰糖,非常关键的是火候,但是对于苏妙玉这个金牌厨师来说,这简直就是小儿科,做出来的红薯亮晶晶,表面千丝万缕,看起来分外特别。
乔依依皱着眉,望着这做法奇异的红薯有点无从下口,还有旁边的一碗水是做什么?浇到上面?净手?脑海里各种想法冒出来,害的她迟迟不敢动筷子。
看着她茫然的样子,苏妙玉夹起一筷子放到凉水中一蘸,嗯,里面软糯,糖皮酥脆,自己的功力还是不减当年那。
依样夹了一块红薯入口,乔依依微微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了苏妙玉一眼,笑了起来,“玉姐姐,你怎的什么都会做,红薯这般吃法我可是头次见识,也太好吃了吧!”
“好吃我写个食谱,你回去让府中庖厨照做就可以。”苏妙玉给她续了杯饮子,大方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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