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价钱昂贵,除非十万火急,否则大多人还是会选择慢腾腾的车马邮递。厉行不得不再次感叹,华夏民族真的很有智慧,让想从事快递行业的穿越者无路可走。
“望海城,城外百里的柳家庄?”掌柜点头,递来笔墨,“可以的,把收信者的住处写清楚,最慢三四日收到回信。不过,有一定几率丢失,如果没有收到回信,会补发一次。”
“不寄信,寄东西行吗?”
厉行拿出黑色陨石,掌柜握在手里掂了掂,明确地告诉他:“太沉,鸽子飞不起来。”
他与何须归对视一眼,彼此的心忽的沉了下去,像被坠得飞不起来的鸽子。走出飞鸽驿站,厉行不甘心地折返回去,把一个五两的银锭子拍在柜上:“兄台见多识广,假如我一定要让这块石头飞到望海城,有什么办法?”
掌柜果然有招,摸过银子揣进袖中,不假思索地道:“你们需要的,不是信鸽,而是一只经过驯养的鹰或隼。城南有个镖局生意惨淡要关门了,在出卖物品,其中就有一只游隼,你们可以去碰碰运气。”
一路打听来到城南,果然找到了恒通镖局,因经营不善濒临倒闭,正在出售固定资产。门口摆着些红木桌椅,瓷器摆件。
刚要进门,何须归余光瞥见门旁贴着一张告示,立即拽住厉行,低声道:“厉哥,那好像就是江湖追杀令。”
“是吗?”
他们凑过去围观,只见画像上是两个丑陋的简笔小人,一个脑袋没毛,一个满头卷毛像顶了个方便面。上端写道:活捉魔教余孽,赏银万两。
厉行的画像下标注:肤色偏黑。何须归的画像下则是:肤色较白。
为了方便柳苗苗这样不识字的江湖人士也能看懂,还在最下方用类似于连环画的方式,把内容描述了一遍:捉住二人→将二人押送弘山→得到一大箱银子。
他们确信,最开始的追杀令定然不是如此。风晚山虽是个败类,但一手丹青着实不赖。很显然,在传播过程中I出现了难免的偏差。
厉行摸摸自己的脸:“我有这么丑?像土豆成精似的。”
何须归则说:“我的头像是被轰炸过。”
他们便把头用布包起来,走进镖局。一个镖师问明来意后,将他们引到后院,提出一个木笼,笼中的活物扑腾了两下。
那是一只英武漂亮的游隼,高约半米,白腹褐背,头部有黑色髭纹,眸光精亮,同它的喙一样锐利无匹。
厉行道:“我们想让它飞往望海城。”
“巧了,我们的分号就在那。”镖师掏出一块生肉喂给它,“只要一开笼门,它就会不顾一切地飞过去。一路不吃不喝不歇,风雨无阻,几个时辰即到。”
何须归问:“怎么确定它一定会去?会不会飞到半路,先到其他地方玩几天?”
“这你们就不懂了,”镖师得意一笑,“因为它的老婆和孩子关在那头。”
何须归恍然,心中略感酸楚。游隼是对伴侣极其忠诚的鸟类,奉行一夫一妻制,一旦结合便是从一而终。人类这样极端聪明而残忍的生物,能做到此生不渝的,又有几个呢?
对方看出他们急用,开价很高,要三百两银子,连带着它在沿海的老婆孩子。往日里抠门儿的欧阳豆竟率先表态:“买了买了,快拿来。”
从柳庄出来追何须归时,他们没带太多盘缠,眼下倾囊而出不过二百余两。一筹莫展之际,柳苗苗得意而羞愧地笑笑,从身上变出一个刻有福字的小金葫芦,交到镖师手中,算是凑足三百两。显然,也是从弘山盗来的。
“你——”三人瞠目结舌,然而性命攸关,无法再从道德层面去指责他。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买走了游隼。
回到客栈,欧阳豆讪讪地说:“那个,嗯……这回嘛,这回就算了,你身上还藏什么了?”
柳苗苗抖着衣摆笑道:“空空如也,彻底没有啦!本来是想作为私房钱的。”
“那就好,以后别再偷东西了,不然我就再也不理你。”
“别那么自负,好像谁稀罕你的搭理一样!”柳苗苗轻轻翻个白眼,“你这次倒是不抠了。”
“抠门儿也得分时候,吃穿用度上抠一点没什么,这回可是我老舅的命。他不仅是我的亲人,也是我最好的朋友。”说着,欧阳豆微微哽咽,用手背揉了揉眼睛,“那个解药,当时我要是只咬一半就好了,留给舅妈一半,可它进嘴就化了。”
“好了,”厉行鼻尖一酸,摸摸外甥的脑袋,“已经发生的事就别想了,展望未来。”
翌日,他们将陨石固定在一根长绳上,另一端绑住游隼的脚。绳子是柳苗苗的行窃工具之一,鞣制时加入了铁屑银丝,细且坚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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