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跟沈清若聊着天才小宝贝沈宴,当事人就回家了,告状被人抓包,实在是尴尬了些,尤其洛书颜常常自诩懂事成熟……沈宴有一双漆黑的眸子,他比她要高很多,在同龄人中都算是高个子,书包很重,但他没有顺势驼背弯腰,而是脊背挺直。明明还没到七岁,身上已经有学霸甚至学神的气质。在其他小男孩都乖乖屈服于高温、穿上过膝短裤时,他还是短袖、长裤,反正洛书颜跟他认识这么久,就没见过他在家里以外的地方穿短裤过,可谓是偶像包袱比她还重了。他一点儿都不像是一年级小学生。沈清若还是照惯例的走过去,轻声问他:“要不要喝凉粉?”沈宴也是一如既往地回答:“不用。”他不爱喝凉粉,不爱吃雪糕冰棒,不爱吃奶糖不爱吃蛋糕,渴了只喝白开水。洛书颜摸了摸下巴,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小子是在抗糖、戒糖……难道他已经聪明到七岁就开始实施保养计划了吗?沈宴注意到洛书颜那打量的眼神,他虽然不知道她此刻在想什么,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只瞥了她一眼就收回了视线。作者有话要说:我很少设定男女主角是青梅竹马,这次想尝试一下。至于原本文案那个女配诈死的梗,可能以后会写,暂时不想写追妻火葬场,没什么灵感。这篇文我构思了一下还挺喜欢的,不过先排下雷作为女主的官配,球,晋江文男主,在个人作风方面是莫得问题的(毕竟他才七岁)不过文中女主的爸爸,作为文男主,就不要对他的感情有太多期待了,不过他真的是一个好爸爸还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在看文时,觉得这两个小孩有些违和,那我提前解释一下,女主加这辈子的确活了两辈子,虽然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但行为习惯包括思维都在,所以会早熟懂事很多,男主角就是天才小宝贝(不至于五岁大学毕业,七岁董事长哈,但比同龄孩子要聪明很多很多)好啦,日更,本章送100个小红包(给点面子,别让我送不出去,卑微jpg傍晚时分,天也没暗下来,九十年代的宁城,大家生活安逸又平静,大多数家庭都是五点钟就吃晚饭。沈清若有两份工作,在洛天远的介绍之下,在一家琴行当钢琴老师,她与这座小城市也有些格格不入,虽然独身一人带着儿子,却也总将自己打扮得干净,她有一手巧手,总会自己在外面买布匹,坐在缝纫机前设计裁剪连衣裙,看似普通,可穿在她身上再是合适不过。她恬静舒雅,如同百合花。另一份工作则是照顾洛书颜的生活起居,洛天远并不算细心,还有工作上的事要忙,偶尔也会出差一段时间,刚开始,洛天远也请过保姆阿姨,无奈在生活习性上都合不来,自从一个阿姨总是将洛书颜的奶粉、饼干糖果偷偷地带回家,甚至在洛天远看不到的地方,一日三餐都用素面条对付后,洛天远便信不过这些人了。洛天远后来也问过洛书颜,彼时洛书颜已经在沈清若这里混了好几顿饭了,她说她喜欢吃沈姨做的饭,爱女如命的洛天远便主动拜托了沈清若。从那以后,洛天远每个月都会给沈清若一笔钱,当然,为了避嫌,他几乎不会在沈清若这里吃饭,喝一碗凉粉已经是极限了。有着这两份工资,沈清若在宁城过得也很自在。只是洛书颜也不止一次看到沈清若在阳台上浇花失神的模样。这小城里关于沈清若的流言也不少,她长得漂亮,气质又端庄温雅,独自带着一个儿子,有人说她是个寡妇,有人说她给人当小三被赶了出来,众所纷纭,听说两年以前,她都是带着沈宴寄居在下面县城一家人中,日子也算平静,自从那家的奶奶去世以后,沈清若为了儿子的发展,这才搬到市里来。她刚搬来时,并没有住在洛天远的房子里,只租在附近一个平房,居然也遭遇过骚扰,还险些出了事,也幸好洛天远恰好从那里经过,救了她一回,洛天远听说她的经历后,便将房子租给她,互相能有个照应,这个宿舍楼人际关系简单,不至于再发生那样的事。两个小孩,一个大人,吃得也不多,沈清若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洛天远给她的钱,她自己都没留,全花在洛书颜身上,平日里吃的饭菜都快比得上宁城富裕人家了。宁城也算是这附近有名的鱼米之乡,鱼特别多,价格也便宜。这几年的磨难,沈清若当年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现在也是厨艺了得。一条鱼,鱼肉部分做成了弹牙的鱼丸,鱼头部分则做成了豆腐鱼头汤,汤是奶白色的,香气扑鼻而来,令人食指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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