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是昨晚,顺便就把迷药拿出来给我用了!过分过分,这个迷药原本的作用可不是把人迷晕的,如果用量只用一包的十分之一的话,等同于是一款有效改善失眠的药物,是顾琛南刚来纽约的时候,因为生物钟颠倒,才买了这个结果现在,给我用了?而我,却又想到了给保镖用阿权我为什么会贪睡到中午才醒,我为什么会丝毫不知道顾琛南的离开,我为什么会困到凉水洗脸也只能冲走三分睡意,一切都是因为这个药物,顾琛南直接用了三分之一的用量给我,我当然睡得像死猪一样了!!但是好在,这个药对人体是无害的,所以,顾琛南就是因为药物无害,就直接对我使用了这么大的量!!想想我还是很生气,如果见到顾琛南,如果他平安归来,我定要对他拳打脚踢一番了!!再气再难过,也还是担心更多些,我担心顾琛南的安危,担心得很。我把药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下了楼。陈白已经把果汁榨好了,端给了保镖。我坐下来,跟谈心似的问保镖:“你叫阿权是吧?”“是的,董事长给我起的名字。阿权。”权利的权。“你跟着了我外公多久了?”我接着问。“我今年二十五岁,三岁那年就跟着董事长了。”一旁的陈白都忍不住好奇的问了:“那么,权哥,你为什么会三岁就跟了我外公呢?”阿权陷入了回忆之中阿权是个孤儿院的孤儿,自大有记忆以来,感受到的温暖就不多。孤儿院的园长,老师,有时候会对自己好一下,但是奈何小朋友太多,阿权所能得到的温暖,寒暄,非常少。阿权的性格又是沉默寡言的,有时候发烧了都自己硬扛着,直到扛不住了被发现,才能得以捡回一条命。而外公,正是在孤儿院隔壁的儿童医院里遇到了阿权。那个医院是孤儿院的园长和一个朋友联合开的。儿童医院里的病人多数都是孤儿院的孩子们。当时我外公已经死了儿子,只剩我母亲一个女儿又在国外读书。他当时培养的一批值得信赖的保镖已都快四十岁了,支撑最多十年二十年,也身手不行了。所以外公是有预谋的去孤儿院的医院去转悠的。他想要的保镖是要有超强的忍耐力的。当外公看到阿权这个发烧到昏过去也一声不吭的男孩子的时候,一下子就看上他了。其实当时的阿权身形很消瘦,个头也不高,看起来娇弱的很。但是外公就是看上了,在阿权输液的第三天笑眯眯的主动问阿权:“你身体好些了吗?”阿权回答说:“嗯,本来就没什么事。”外公问:“那你怎么不出院呢?”阿权回答:“我不想回去”阿权是真的不想日复一日的在孤儿院里度过。外公说:“那么,你愿意吃苦吗?吃苦,但是能做人上人,能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那么小的孩子,根本不懂什么叫做吃苦,阿权当时想象的吃苦,无非就是像吃药一样的那种。如果吃药就能够出去看看,看看外面的世界,阿权当然十分乐意了。就这样,随着阿权的点头,随着外公伸出了他长满老茧的大手,阿权的命运就这样改变了阿权是从小培养出来的职业保镖,而且一身的本事都是外公上一批保镖们轮流亲手教导的。这其中吃了多少的苦头,只有阿权自己心里清楚。而十几年后,阿权也真正的懂得了什么叫做外面的世界。十八岁的英俊少年,总被外公带着出入各大集团,酒店,餐厅。外公带着他定制了一套一套保镖统一的高端西装,外公叫他开着一辆辆价值不菲的豪车。虽然都不是自己的,虽然都是外公的,但是总算看起来也比孤儿院那些小朋友都要混的风光。而阿权只是混得最好的,最得外公心意的七人之一。而外公成立的保镖团队,又何止这七人呢??但是这不喊苦不喊痛,愿意用自己的命去保护外公的,却总归是少数的,更多的人,是把保镖当成一种职业,一种混口饭的工具。因为风光啊,因为外公给的薪资是非常诱人的。但阿权真的不是为了钱,他对外公的感情是发自内心的。虽然小的时候在外公这里也是每天各种练武,被上一批保镖师傅们逼的很严格。但是外公并没有苛待他,也没有为了培养他的功夫,放弃供他读书。外公让他一边读书,不断的修学,甚至接受各种礼仪之类的专业课程,一边让他接受外语教育,一边,让他每天练武,学习应对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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