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得很平静,也不说‘他’是谁。
至于之后为此发高烧,差点丢了小命的事也没必要提起。
“……就这么一个疯子,要我母亲为他难过了许多年,分开也是自然。”
偏偏也是这个人,成了他所有音乐知识的启蒙,带他见过许许多多的山川,去过许多城市。
“我以前觉得,爱也好,恨也好,有他才有现在的我,这点总归无法否认。听说他死的时候,我有一点轻松,至少这辈子无论如何,都有个结果,他死了,我母亲也不必再想起那段感情……”
可那个男人临死的时候,却说他后悔了。
他想起病床上那个瘦骨嶙峋的金发男人,看着他眼里透着羡慕嫉妒,抓着他的手用尽全力一般,连单词都是一个一个往外蹦,“你还那么年轻,那么多的时间可以挥霍……我从前没说错,我的确后悔了。”
后悔叫他接触到音乐,后悔一时兴起,让他从小就尝试写歌。
世界上最招人恨的总是天才,这样为音乐疯魔挥霍自己人生的人,最惧怕这样上帝偏爱的存在。
明明费女士要带走他的时候,那个男人甚至难得慈爱地拍拍他的肩,说后悔带他走上这条路,四处漂泊。
费行云原来以为,至少那是他还有一点父亲的意味,就是这么点自作多情的揣测,甚至促使自己从前偷偷写的东西发送过去,试图得到只言片语的评价。直到临死前,那个男人吐露心声:你这样的人注定要步我的后尘,要为了音乐辜负身边的每一个人直到死去,私自偷去他的时间和灵感也会遭受报应……
他那个时候几乎是恨毒了这个男人,情绪起伏,骂他是个酒鬼,是个混蛋,混蛋就该有混蛋的死法,不必要拖累他母亲。
“我会还给你的。”
费行云喘着气,冷冷地说:“我不会再写任何东西,你赢了。”
“乖男孩。”
那个男人听完甚至露出了笑,走的时候表情轻松,依稀可见年轻时的神采。
……
这些更没必要详细地说出口,所以费行云顿了顿,只简单说成,“他死之前,我跟他发过誓。”
说着说着就习惯性地显出轻松,笑起来:“所以后半辈子轻松平稳点儿,总比被上天报应好?”
许平忧静静地坐着。
他们两个人,是第一次面对面将自己的事情摊开来讲。她听完,不问其他,忽然问:“你转学回来是自己的意思吗?”
费行云:“是。”没什么好否认的,他母亲开始因为担心他还惦记着之前的事情不愿意,架不住老人家身体的确不如从前,又倔着不愿意搬家,还有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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