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听到大家的议论声,林宛才看到周时雨,眼里也只有周时雨。拨开人群,林宛走向他,漂亮的杏仁眼闪闪发亮。等靠近他,她笑道:“嘿,真巧。”林宛之前淋雨了,头发塌下来贴近头皮,白色衣服湿透,露出她若隐若现的肉色肩膀。她的形象不太好,好在她的笑容很好,有一种失而複得的喜悦。当然,除了她自己,没人懂得她的心思。周时雨看到林宛,神色一顿,眼睛滑过一抹亮光,微乎其微,不易察觉。身后衆人:“???”“你这几天怎麽不去学校?好多人说你回京市了,我也以为”明明心里欢呼雀跃,林宛却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平静且无所谓,不过她的眼睛什麽都藏不住。她的眼底,是满满的欢喜。“哈哈,我还说你太不够意思了,都不跟我说一声,好歹我们是朋友。”林宛继续笑着。身后尚翰飞看了看旁边的黎少,不怀好意地笑了笑,用眼神道:周爷被村姑看上了,啥整?和京市来的漂亮女生相比,林宛真的算是“村姑”了,一来她是半个落汤鸡,二来她不施粉黛,三来她衣服朴素,与搽脂抹粉、打扮精致的城市女孩相比,一下子就被比下去了。从京市一起来的两个美女中,有一位是白氏家族的千金,家世背景比不上周家,却也是妥妥的白富美。这次出行,她是沖周时雨来的,她爱恋他,所有人都知道,看到林宛在周时雨面前“卖笑”,她心里很不舒服,刚要走过去打断他们,却被同行的姐妹制止了。“急什麽,等着看笑话。”那女生低笑道。尚翰飞之所以称周时雨为周爷,不止是周氏的家底深不可测,更是周时雨太聪明了,他的聪明不仅在于学习能力,还在于他精通谋略,总之,尚翰飞几位阔少的脑瓜子,根本没法和他比敌。往往聪明的人都骄傲,目光挑剔,眼高于顶,自然不会理会眼前这个女生的搭讪,实质上,周时雨面对女生的态度,大多是冷漠。然而——让所有人失望了。周时雨仔细打量林宛的脸,从她粘黏在脸上的头发丝,到她漂亮的杏仁眼,然后是她浅粉的唇,目光变得柔和。“你以为我走了?”“嗯,还难过了好久。”林宛点头,继续道:“所以,你下次要走一定要跟我道别,然后告诉我后会有期,这样的话等我毕业了去京市,还能找到你。”周时雨笑了笑,从衬衫衣兜里拿出手帕,轻轻为她擦去脸上的潮湿。“嗯。”衆人:“???”剧情没有朝大家期待的方向发展,并且周少亲自给人家“村姑”擦脸,简直颠覆了所有人的想象,这特麽哪个女生顶得住?他真不是故意引诱人家女生?可是为什麽呢?身后的白千金脸色微变,她有点难以置信,眼前的女生样样不如她,周时雨怎麽可能唯一的可能是,周时雨被人下蛊了。“阿雨,这位是?”白小姐走上前,她高高扬起胸脯,美眸高傲地轻瞟林宛。女人打败女人的最直接的武器,是美貌和气场,她想让林宛有点儿自知之明。然而,周时雨没有回答她的话,也没有看白小姐一眼,目光仍在林宛身上。“难过了,怎麽不知道给我打电话?”林宛看了看白小姐,又看了看后面一群少爷,快速捋顺自己的头发,道:“额,不好意思打给你。”衆人:“”他们是恋爱了?“他们是你朋友麽?”林宛问。回头看衆人一眼,周时雨淡淡点头:“嗯。”看到他的朋友,林宛也知道自己现在不够体面,道:“哦,那你陪朋友吧,我走了,回头见。”然而林宛刚要离开,周时雨牵她手腕:“别我让他们回去。”衆人:“?!!”——二十分钟后。夏莎怎麽都想不到,她的林宛女神,居然能把周男神拐到披萨店。看对面的俊男美女,夏莎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余的电灯泡。对面,林宛和周时雨并排坐,两人头发和肩膀都略显潮湿,他们肩膀离得很近,一高一低,竟莫名地和谐且富有美感。他们都不看对方,可能不知道看哪里,所以两人都将目光落在夏莎身上,这让夏莎倍感压力,她腰板下意识地挺直,像是接受班主任审视的差等生。她觉得,她要开始嗑这对cp了,刚才周时雨给林宛擦脸的样子,实在太温馨了,他轻轻给她擦脸,她擡头仰视他,目光交织,莫名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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