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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道格的日记全书完(第1页)

你好,日记。、、

第一次见面。我是史上最帅的狗。我那个所谓的主人称呼我道格,可我更喜欢叫自己道格拉斯尼古丁。别问我为什么是这个名字,我只是觉得这两个英文单词看上去很帅气。

一只狗会给自己取名字好像有些奇怪,不过鉴于我正用前爪在土地上挠字写日记,这件事也就有些稀松平常了。

其实,我学会写字也就是几天前的事,所以这第一次日记,到底该从何说起呢?

好吧,看天气过会儿就会下雨,这份日记也保存不下来,那就从我第一次拥有现在的记忆开始说起吧。

按人类的历法,一切应该生在三年前的某天。那时的我,还是一只仅能算是英俊的普通狗。

十八岁,对于狗来说算是古稀之年了吧。那时的我就比一般狗聪明,知道人多的的方更容易有吃的,所以就算到了那把年纪,我还是能为自己讨到吃的。

那一天,我从后墙翻进了一个动物园,准备为自己又芶延残喘的一天弄些食物,却遇到了改变我的透明人影。

三年后的现在,我已经知道了那是缚灵一也就是人类死后化成的鬼魂。可当时的我,只觉得那个人长得好丑。

在我能做出任何反应之前,那个缚灵便钻进了我的身体。到现在我都清楚记得那时的感觉一愤怒、饥饿,还有无尽的孤独。

我知道他在抢夺我的身体,我也能感觉到无数的记忆充进我的大脑,缚灵的意识正将我自己的五感挤破,压碎。

按常理来说。我的意识,也就是野狗的灵魂,应该在那一刻就死去了。

或许是我的运气太好,或许是那只缚灵出奇的弱,反正等我再度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留在我脑袋里的,除了人类的思考方式和记忆外,便只剩空虚。

他没有吃掉我。反而被我消化掉了。

从那一天起。我开始用人类的方式思考,而智商提高的代价,就是肚子会变得非常饿,我猜这是因为我吃掉的,是个饿死鬼吧?

虽然肚子变大了,肉也变多了,不过夹健壮的我看上去依然帅气。

而且,如果没有经历这些,我也不会遇上那个男人。

虽然按照家养犬的规矩,我应该称呼他为“主人”不过鉴于他听不懂狗语,我也不是普通的家犬,所以还是和其他人类一样,称呼他做言先生吧。

事情还要从那一天说起。当消化完那只缚灵之后。我便噢到了血腥味。当我循着味道找去时。才现这个动物园,不知何时变成了乱

岗。

我到现在都忘不掉那副场景:啃着人脑的猴子,撕扯内脏的驯鹿,还有乖乖呆在一旁等着分食剩尸的虎豹”我虽然很饿,但要加入到这么诡异的画面在中,我实在是有些心理障碍。

就在我考虑着如何不惊动这些古怪动物离开时,它们却像受到召唤一般,整齐地列队朝一个点进。

或许是因为缚灵留下的本能牵引,或许只是纯粹因为好奇。我就学着这些动物的样子,吐着口水翻着白眼跟了过去。

为了赶在下雨前写完这篇日记,我就用一句最简单的话交代完下面的过程:言先生把所有的食人动物宰了有时候我真佩服我自己,言简意核得恰到好处。

感谢十八年生活培养出的本能,我在几百米外就噢出了言先生身上的危险,所以我没有冲出去,而是看着那个人形的恶魔把所有的野兽撕碎。

那一天,我拥有了半个人类的灵魂。那一天,我认识了另外的一个半人。

野兽全灭,缚灵盘旋,最后是一束白光带走了一切。言先生一个人独自站在大坑里,他身旁的长女人也消失不见。

不知怎的,看着言先生的背影,我变得有些奇怪。心里好像生出了一个十八年来未有的空洞。

现在的我知道了,那种感觉,叫悲伤。

想来,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言先生的悲伤。

白光过后没多久。成群的士兵便涌入动物园。他们是我见过最好的清道夫,只花了半小时便将所有的人兽尸体清理完毕,让地狱重新变成了平凡的动物园。

“你在,看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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