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走出去,在玄关换好鞋,将厉沛之前为他找出的拖鞋放回原来的地方。
“我先走了,好好休息,小沛。”
音量适中,离去得也爽快,关门也只到将锁搭上的程度,厉沛像是没听见,铁勺和瓷碗碰在一起,叮叮地响,一碗蛋羹见了底,只剩些淡酱油色的汤水。
他起身进了厨房,接了些水将碗泡着,目光转而看到了那碗樱桃。
早季的野樱桃,酸的居多,可厉沛还是喜欢让寸和买回来。
他喜欢那种吃了许多酸的之后,再偶然尝到甜味的惊喜感。
厉沛随手拿了颗樱桃,那碗樱桃上的水滴已经蒸发了,含进嘴里的时候,不知从哪沾来了些湿漉漉的东西。
怎么那么咸呢。
从老小区离开,聂寻秋回了家。
相邻的两套房子都写到了江医生的名下,她会在聂寻秋的时间条件满足以后立刻过户回来,手里没拿着钥匙,也用不着担心她会私吞这两处房产。
聂寻秋不是计较这些的人,他从来都是大江上的一叶孤舟,跟着水流漂泊,有没有停靠的地方,他不在意。
住处的附近有家开了许多年的面馆,前世他和厉沛一同去吃过。
聂寻秋坐进店里,选了个正对玻璃大门的位置,点完单后,朝外一瞥才发现,原来之前厉沛带他去的那家川菜小馆就在斜对面。时至饭点,那边已经很热闹,远远就能看见老板娘穿梭在各桌的身影,传来几声带着乡音的吆喝。
明明陪他走了这么长的路,却连沿途有些什么都记不得。
他以为他是跟着厉沛身后走的,可现在想想,他才是昂首阔步、不问前方的那个人。
聂寻秋点了店家的招牌,牛肉面很快上来,汤色清亮,没浮着丁点油星,碗里是煮得筋道的碱水细面,提前炖制数小时的大块牛肉浇在上头,看样子就足够软烂,再点缀一小筷香菜增味提鲜。
第一次吃到这碗面是冬天,他去接应酬完的厉沛,那人在暖和的包厢里酒过三巡,出来的时候自己的外套也不知道忘在哪一摊,只剩下件单薄的高领毛衣留在身上,站在路边哆哆嗦嗦,脸颊一片酡红。
他没预料到这样的情况,车里没有放多余的衣服,于是将自己的外套脱下给了厉沛。
“嗯,不暖和。”厉沛把寸和的衣服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一件,勉强挡住毛衣的针脚。
嘴上嫌弃着,但聊胜于无,将外套紧了紧,还不自觉地去嗅,企图从上边捉到些什么别样的味道。
其实只有自己身上的酒气,他却还是觉得安心。
他在车上小憩片刻,临下车的时候说只顾着喝酒,一口菜没吃,寸和道:“给你做宵夜。”
“今天不想吃你做的,咱们去找找有什么吃的。”
他搓搓手,鼻尖冻得红红的,缩在一起像只眯眼畏寒的猫。
寸和健身,一直保持在一个不会过低的体脂率,冷热都不怕。厉沛凑到他身边,像靠近一枚火源,伸出冰冷的手握住了那只手。
三十多岁的人,手却粗糙得过了这个年纪,全是茧疤和伤痕。打个比方的话,厉沛的手就像琢磨了许久的白玉,而寸和的手是风侵雨蚀之中的砂石。
只是一牵,却如同通了电流,刺得人掌心微烫。
厉沛抖了一下,将寸和的手握得更紧,小声嘟囔道:“你是悄悄带了个小火炉么。”
在店里吃了碗热腾腾的牛肉面,厉沛鼻尖的红色散去,离开时街道很静,四下无人,只有悠闲踱步的他们。
“暖和了么?”寸和问。
“好一点了,”厉沛舔舔嘴唇,酒已经醒了大半,“不过还是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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