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间他读到郁达夫创作的《故都的秋》,他像是第一次借别人的手,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秋天。他不知道哪儿是“北国”、“江南”,槐花盛开时是何种模样,也没有听过衰弱的蝉鸣,见过北国的秋雨、果树,南方的二十四桥明月。
更没有故都。
他不懂作家的生平,却在读到结尾时手指微颤,也想去看看那样的秋天。
他将自己的名起为“寻秋”,为了逃避厉回笙的追问,将这两个字拆了拆,变成了寸和。
厉回笙得到这么两个字,觉得怪异又可笑,只当是他中文没有进步,将一寸和两寸之类的短语断得莫名其妙,拿过来用作名字,但总归是自己起的,就这么一直叫下去。
不下雪的麦德林,没有见过的故都的秋天。
聂寻秋的名字,就是他不曾拥有过的东西。
离开麦德林的第一年,毒枭穷途末路,被警方击毙。
他曾经风光无两,死前却只有一个几乎什么也不会的手下,穿着好几天没有换洗的t恤和裤子,跑上房顶躲避枪击时丢了唯一一双拖鞋,浑身蹭满尘土,胡子拉碴、头发灰白,只是一个再落魄不过的中年男人。
厉回笙在报纸上看到这则新闻,眼中有淡淡的讥讽:“如果你当初没跟我走,命丧黄泉的人就是你。好好报答我吧,听我的话,你能比你的同事们和主人活得更久。”
寸和只是听着,为厉回笙更换凉透的茶水。
他不惜命,三次辗转,早已让他明白自己不过是上位者眼中的草芥,要做的不多,只需要在主人还有权势时尽职尽责,当条听话的猎犬。
在未来的九年时间里,一切当真如厉回笙所说的那样,他没有仇家,牵涉的关系并不复杂。他是只精明又狡猾的狐狸,站在背后操纵着庞大的毒品生意网络,先从南美廉价收购加工后的古柯叶和半成品,在本地提纯之后,再高价卖到澳洲和俄罗斯。
除了重大决策,厉回笙从来都神出鬼没,不亲自出面。
成倍的利润需要合法化,也就是俗称的“洗钱”,厉回笙在新西兰拥有地下赌场、庄园和牧场,他将自己包装成一位喜爱收藏的富翁,出入于纽约、伦敦、香港等地的佳士得,通过相较而言九牛一毛的佣金,将无数非法所得纳入囊中。
除此之外,新旧世纪交替之时,厉回笙的侄子——厉演所带领的厉家走了一条正道,他与好友祝逢今共同将公司发展壮大,并把第一个海外分部设立在了亲伯父所在的新西兰,委派了信得过的人过去负责管理,员工则大多聘请了本地人。
在寸和看来,厉回笙似乎不怎么喜欢厉演,甚至称得上敌对,他收买厉演的主管和财务人员,利用他们公司走账,钻了海外难以实地审计的空子,这样做比去拍卖行清洗黑色收入成本更低,但也有一定的风险。
厉演头脑并不简单,他注意到账目的异常,厉回笙败露。
2002年12月的最后一周,厉回笙为寸和准备了护照和武器。
寸和替厉回笙疲于伪善,这次他终于不用再装作儒雅的灰发老头,露出不甘和狞笑:“让厉演闭嘴,做得干净点。”
观察厉演日常行为的七天之后,寸和与厉回笙花钱买过来的雇佣兵互相配合,他用一把崭新的枪,在祝逢今的眼前,射穿了厉演的心脏。
为什么一定要让祝逢今看着,也许他是想透过对方,看看小时候自己目睹水手被杀死的表情,就像重构了一面镜子。
痛苦、绝望,如果夜空能被撕碎,天幕早已坠落。
看着自己身边的人被杀死,而自己毫无反击之力,不能有所作为,却能深埋下一粒仇恨的种子。
他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对身形和脸部进行了伪装,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消失在夜色里。
厉回笙没有过多夸奖他,他也不屑于听见,只是那老头竟然还能佯装悲伤,手持鲜花前去参加厉演的葬礼,寸和站在厉回笙宅子的大门前,看了一场灰暗得如同泼墨的雨。
不久之后,厉回笙又向他下达了新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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