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周末一般没有什么事情。您明天有什么事要交给我吗?”
“这到没有,只是明天当事人请吃饭,你跟我一起去见见!”
林庭有些后悔了,她宁愿回学校吃食堂,也不想跟当事人或者什么法院的人一起吃饭。太难受了,每次都浪费那些好菜,自己也吃不好。但是没办法,衣食父母不得不伺候。
“好的,那明天早上我来办公室。”
“那我先走了,你早点回学校,现在天越来越冷,早点回去。”
“嗯,谢谢您关心,我把东西写完了就回,您路上注意安全。”
张律师交代完事情就走了。
林庭留下来整理一些东西,她看着散在桌上的案卷,想起了实习后第一次一个人听庭审的情景。
那天张律师要请法院一个相熟的法官吃饭,上楼之前,张律师让林庭自己去审判庭看看,学习一下。林庭便找了一个可以旁听的审判庭,正在进行的案子是个盗窃案,案情很简单、证据充分,被告也认罪。对于法官、检察官,甚至辩护律师来说都是十分稀松平常的一个案子,但是林庭听着有些难受。被告刚满十八岁,律师是法院为他指派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林庭环顾旁听坐席,除了一对年老的夫妻,带着一个青年少妇抱着孩子,就只有她一人,原来这个十七八岁的被告,他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来旁听他的案子。
林庭坐在被告人的后面,看上去确实是十七八岁的少年人,穿着灰色外套,黑色牛仔裤,瘦削身材,因为一直低着头,后背隐隐可以看见凸起的蝴蝶骨。他就一直那样站着,没有动过,也自始至终没有抬起过头。
案件快审完时,法庭宣布会择日宣判,少年人便被法警带走,林庭也离开了。当时林庭坐在旁听席的时候很有些感慨,为少年人、为没有人来看他,还悲天悯人了一小会儿。因为当时的她以为这样的事应该是个个案,后来才发现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未成年站在被告席的多,没有一个亲朋好友来旁听自己案子的更多,以至于后面见的多了还麻木了。
人们总说法律无情,法律是不讲人情,但最不在乎人情的是人。
第二天,林庭依然是上班的时间到的律所。张律师已经到了,在办公室看报纸。林庭刚坐下,张律师便来了电话。
在律所门口,一个中年男子,近四十、中等身材、剪个平头,稀疏的胡渣、眼圈是青黑色的,看到张律师出来,连忙上前了两步。这时林庭才发现他身后跟着人,十四五岁的女生。林庭立马反应过来,她就是那案子的当事人罗丽。
第5章
可是她虽然身高不矮、近160,但是体型肥胖、肤色黝黑、大圆脸盘子、五官扁平,上身一件绿色棉袄,下身是黑色牛仔裤,衣服都撑得圆鼓鼓的。这形象与林庭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那些不好好学习、为了钱、为了好玩在外面□□的青春期叛逆的女生,不应该是打扮妖艳的吗?或者说最起码不应该是这样一副样子。但是她想了一下,难道犯哪一种罪法律还规定需要什么样的长相吗?
张律师在走近两父女前正好经过林庭的身边,嘀咕了一句话被林庭听到了,“长这样子,那些男的是怎么看上眼的?”
林庭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后来反应过来了。中年男人看女人或者说有过性经验的女生都是从外表这方面看的,能睡的和不能睡的。但是这件案子里,那两个嫌疑人似乎不是普通的中年男人,很可能是有恋童癖,但林庭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罗建华上前递了烟,张律师跟他打了招呼。林庭没有说话,不动声色地看着罗丽,见她在张律师和自己人走近时,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只是脚步稍稍后挪了一下。罗建华也没有让她跟他们打招呼,她眼睛一直看着别处,对林庭他们没有丝毫兴趣。林庭想真的还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但这才是最可怕的。
张律师挑了个小餐馆,罗建华有点不好意思。林庭觉得今天这顿饭还好,清净。张律师在跟罗建华说正事,罗丽的故意杀人案只等开庭就可以了,比较复杂一点的是□□案。
吃饭的时候,林庭时不时看一下罗丽,发现她就是吃着自己的饭,就像普通小孩被爸爸带出来跟朋友吃饭一样。她对于张律师跟她爸谈话的内容没有一点好奇心,像个事外人。
“张律师啊,这事就麻烦您上点心了”,罗建华说着递了根烟,是中华的,“她还小,不懂事。哎!都怪我和她妈,因为生了她弟之后就把她给爷爷奶奶带,所以才搞成现在这个样子,您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啊?”
“嗯,这件案子你委托给我,我就会想办法,到了现在你也别太担心。现在要做的是想办法解决问题。”张律师听着罗建华的话,时不时点个头,应和两句。
四个人本就没有点多少菜,又不需要说多少应酬话,便很快吃的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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