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小说

乐天小说>(综武侠同人)壮哉我唐家堡+番外 > 第137页(第1页)

第137页(第1页)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其实都能说一口地道的官话,不过唐天纵不说还好,他一说,陆小凤和玉罗刹就开始抑制不住的脑补了。

叶孤城那边还好,因为南海说到底都是中原人驻扎在那里,往来的也都是各地商贾,并没有太过鲜明的地方特色。可是太原地处山西,一想到西门吹雪一口一个“你做甚了”、“额们……”的,玉罗刹和陆小凤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最可怕的是,有些事情还真就不能琢磨。玉罗刹这一脑补,简直就根!本!停!不!下!来!他的官话本就不利索,这下子更是生怕一开口就是一股山西腔,为了他家儿子那被唐家丫头糟蹋得没剩多少的形象,玉罗刹果断决定闭嘴。

于是,那些满怀好奇想要知道当世两位绝世剑客在决斗之前会说些什么的江湖人士,最终却只看见了两个相对无言的白衣人。索性月色皎洁,两人又轻功卓绝,在月色的掩映之下,两个剑客的缄默也只会让人觉得他们不流于世俗的高洁。

见他们二人好歹撑住了形象,混迹在江湖人士之中的扮作陆小凤的唐天纵微微松了一口气。身边有陆小凤相熟的江湖人,他们见陆小凤身边并没有跟着唐门的大小姐,都不由的过来打趣:“陆兄,怎么不见唐姑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陆小凤和唐天娆的组合就成了江湖人心中的标配。

所以,那些关于陆小凤风流的传闻,这些江湖人是一概不信的。唐家的大小姐的武力值摆在那里,如果两人这样形影不离,陆小凤都能出去偷香窃玉,那他们还真要敬陆小凤是条汉子,还得是要色不要命的那种。

至若为何会有陆小凤“风流”的传闻流传,一些自觉是明眼人的江湖人很快就在心里有了答案。他们觉得这种传闻之所以能流传,原因无外乎两种。一种是陆小凤崛起太快,不足三五年便已经是江湖之中人人称颂的大侠,自然会遭到无耻小人的嫉妒,所以那些人才编纂出这样的流言来中伤他。另一种却是陆小凤此人的确风流倜傥,英年才俊,自然会有许多姑娘倾心于他。奈何陆小凤已经打上了唐天娆的标签,那些女子也就只能私下幻想一下,制造些不着边际的暧|昧而已。左右江湖儿女不拘名节,只要没有被人抓住现行,流传一些风言风语的,也不过是少不更事罢了。

唐天纵之所以扮成陆小凤,是因为全天下都知道西门吹雪是陆小凤的朋友,自己的朋友的生死一战,陆小凤若是不来就太说不过去了。而今听见有人这么问,唐天纵便说出一早就准备好的说辞:“西门庄主的娘亲听闻儿子要和人生死决斗,一时承受不住便病了,西门又是远行,阿娆便去了万梅山庄去照料西门夫人。”

西门吹雪的娘亲虽然神秘,以至于鲜少有人见过,不过但凡是混迹江湖的,便无人不知万梅山庄还有这么一号人物。这会儿听见这位西门夫人病了,唐家大小姐去侍疾,按照唐门和万梅山庄的交情,一切也都在情理之中。

唏嘘几句,一直围绕在“陆小凤”身边的探寻的目光也渐渐地散去了。

如此过了小半盏茶的功夫,在皇帝的寝宫之中,唐媚冲着明盛使了一个眼色,身着皇帝龙袍却一直低垂着头的明盛忽然就动了。

南王还在那边耀武扬威的冲着皇帝说着什么,冷不防却被明盛用剑架住了脖子,他眸色一冷,大喝一声:“明盛!你疯了?”

一直在南王面前唯唯诺诺的南王世子,这一次手却很稳。他手中的短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藏在身上的,此刻贴着南王都脖子放着,还隐隐散发着幽蓝的光芒——那是唐天娆交给明盛的短剑。其实唐门的毒|药原本不会有如此明晃晃的淬过了毒的痕迹,不过唐天娆有意挑了一把如此拙劣的淬毒匕首,目的也不是为了让明盛一举杀了南王,而是用来威慑。

南王的目光才真像是淬了□□,他哈哈一笑,狠狠对端坐着的“皇帝”说道:“明轩小儿,你莫不是以为我单枪匹马就敢来逼宫?”

南王话音刚落,一队身着黑色劲装的死士就冲了进来。皇帝的寝宫原本宽敞得过分,可是挤进来了二百来人,总归是显得有些拥挤了。

那二百来人都是以一敌十的好手,南王这些年来几乎为他们倾尽了府上的钱财。南王无视了自己脖子上的剑,因为他根本不相信自己这个没用的儿子敢真的杀了他。他只是看了一眼唐媚,而后道:“唐姑娘,该你动手了。”

不想沾染弑君的名声,南王原本计划将这一切都推给叶孤城。未料叶孤城临阵换将,想了一下唐媚身后的唐门,南王只觉得自己有些头疼了。不过眼下显然顾不得那么多,唐门之流他可以徐徐图之,叶氏孤城他也可以慢慢谋划。眼下最重要的是皇位,他等这一天太久了,已经有些按捺不住了。

只是一眼,唐天娆便已经看穿了南王的想法。她勾了勾唇角,当真如南王所说一般出手了。

作者有话要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之所以都喜欢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是不是因为……他们说话带方言口音啊?不敢脑补,哈哈哈哈哈哈哈。

顶锅盖跑,不然要被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啦233333333

第105章惟觉樽前笑不成。

第一百零五章。惟觉樽前笑不成。

二百多个人,哪怕是南王精心挑选出来的死士,可是放在叶孤城和唐天娆面前还是不够看的。虽然明轩未必不能对付这些人,不过他自诩是个文明人,是不愿意这么舞刀弄枪的。

叶孤城:打死他可以么?

唐天娆倒是不无所谓,毕竟这次明轩价格出的合适,所以她只当顾客至上,只要明轩提出来的要求还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她总会服务周到的。

活动了一下筋骨,唐天娆扫视了一圈周围的南王府的死士,反手从自己身上解下来了一个很大的袋子。饶是叶孤城知道唐门子弟惯爱将武器藏在身上,可是他眼睁睁的看着一个身材纤弱的女子从身上解下来差不多有十斤重的大袋子,他还是有些微微一怔。

“保护好自己和明盛啊,大侄子。”唐天娆特别嚣张的冲着叶孤城扬了杨下巴,然后狰狞一笑,开始一把一把的从袋子里掏出灰色的粉末,向着那些死士撒去。这些粉末细如尘埃,黏在身上却是穿肌蚀骨,而且这些许微尘随风而逝,但凡黏上一点儿,伤口都会迅速的扩大,仿佛不将人化作血水就不肯罢休一般。

那些死士原本没有防备,冲在最前面的一批很快就倒下。眨眼的功夫,那些粉末被八月夜晚的凉风吹起,又开始腐蚀外面一层的死士。唐天娆还在兀自抛洒,她的身形极快,掠过之处便是一把粉尘。她的双手细白,一把一把的赤手抓着袋子里的东西往外撒,然而那袋子之中的粉末却远没有它看起来那样无害,就连那些死士手中的长剑和宽刀粘上了它们,也都会被腐蚀得干干净净。

须臾功夫,全然没有用叶孤城出手,那足足二百名死士就尽数倒下,而原本干净的皇帝寝宫的青石板上,却留下了一滩滩的污迹以及还没有被腐蚀干净的肢体,空气之中还有似甜非腥的血液和泥土混合的味道,异常的难闻。

叶孤城最是喜洁之人,他皱了皱眉,一掌挥开了明轩寝宫的窗子。此刻他已经可以确定这熊孩子是故意的了。唐门的暗器不下百种,可是这熊孩子却偏偏选择了最恶心的那种,叶孤城敢肯定,就是自家蠢弟弟心再大,看见了这地上的斑斑污痕,恐怕也没有办法在这个寝宫再住下去了。

唐天娆毫无愧疚,抖开袋子仔细看了看,然后将那残存在袋子里的一点均匀的洒在地上的断指残足上,然后冲着吓傻了的南王笑了笑,这才对叶孤城道:“明轩那小崽子给的那点儿银子,就只够买十斤追魂砂。他都当皇帝了,未免太小气了些。”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邻推荐:满级路人甲在线带崽(快穿)  遥天纪  直播大佬逃生  肖妮的军装  秦风徐来半江月  修仙之攻略高冷女配gl  情商与情场  (红楼同人)穿成宝钗她叔叔+番外  钻石与尊严  半裸江山  蓝月岛屿  无心摘柳  每次穿越都在修罗场[快穿]  偏爱走心  圣战血海  所谓恐怖  中国首例公安局局长被杀案卧底  前锋归来(篮球)  第一骄  正道从葫芦娃开始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