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真可怜耶,被折磨成这样子。
我给那个被救的少年抹药治伤,他一直冷冰冰的睬也不睬我。
希罕你啊,我救你也不是图你感恩。毕竟我现在已经有觉悟了,不管什么年头儿,好人雷锋做不得,做了之后雷锋就被强X了。
这可是血淋淋的经验教训咯。
第二天有人找上了我。
因为我给胖子吃的那药,有人很想和我做笔买卖。
好呀,有买卖我当然做的。毕竟我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但是对于这药卖给谁怎么卖,就值得好好考虑了。经过一天的交涉,我终于确定了这药对于对方的重要性和用途,我的回答是:
不卖。
然后把对方迷晕了扔出客栈的大门。基于我的功夫比对方可能高不了多少,为了怕受伤,我没易容。对方看我的脸看得晕晕乎乎的时候,就被我扔出去了。
所以说,美貌也是相很不错的武器。
然后,美貌也是很不错的出名工具。
我莫名其妙的就出了名,美貌和天才一起。
不知道这年代没有电视电话电讯,我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了名的。我救的小倌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全,我便突然发现自己有麻烦了,操着天南地北口音的人都找上了门来,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眼神,象饿狼似的凶光。
好在他们是要活的,所以我还算游刃有余的打发了他们。越到后来我越没有耐性了,直接用药,半死不活了,六成死,七成死,八成死……我想我不能在沉默中灭亡,所以我在沉默中爆发了,最后一次,我把一个据说是黑道高手排行榜上的使刀的家伙,弄成了植物人,永久性的。
因为他半夜来,试图强暴我。
我不会再给人强暴我的机会。
人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的对不对?我又不是笨人,怎么可能第二次让人那样子对我。
我都快把第一次忘了。
等我离开那个小镇的时候,伤已经全好了的小倌,却追着我不放了。
其实甩下他是很容易的事,毕竟我的轻功算是极好的。但是他的眼神却让我心痛了。那是受伤的小动物的眼神,象我以前养的LUCKY,阿姨说它好不了,而且再拖下去对它也是痛苦的延续,于是送它去打了安乐的针。那个针的药效很温和,它就用垂死的,留恋的,温柔的眼光看着我,那时候我哭的很厉害。爸爸有好多女人在外面,妈妈也有其他的男朋友,当我知道那一切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想哭。可是LUCKY,它这么无助,这么全心全意的信任着我。
我想我其实是个心肠软的人,因为我带着他一起上了路。
他说他没有名字,从小就被卖来卖去。我说,那好,我教你识字,等你读几本书以后给自己起个名字。他问我叫什么,我说,我叫卫风,你不是早知道了么。
他说,那我就叫随风。
这个名字我当然听出来是什么意思,马上当头敲了他一个狠的!
“笨蛋!没有一个人是要一辈子为另一个人活的!你太没出息,竟然起这个名字!”
我承认,我不够狠,不够倔,所以最后随风还是叫随风了。
我们一路游游荡荡,我没有什么想要去的地方,他也不问我想要去哪里,就这么一直跟着我。他与我一样大,但是我们的境遇大不相同。后来我开始教他功夫。
不要说我笨,我知道我又在当滥好人了。
第一次当好人就被强X了,不知道第二次会不会好一点。不过我这个人,说聪明也聪明,说笨也笨,明明知道这年头是不能当好人,还是忍不住要当。
好在一直过了两年,也没有被天打雷劈,随风一直老老实实。他对于我师父教的剑法特别有天份,但是用药他就不行了,非常墨守成规。我给他看毒经,毒经上说,三花粉和断肠草一起用,才是正宗的散花断肠,而且药量配比一定是一半对一半。他就固执的只按书上说的配药。我可不是那样子的,我从一比九到九比一都试过,得出的结论是,要害人呢,还是对半开的配比王道。要是想让人半死不活吊着受罪,三七开合适。要让人死得倍儿快,九比一最好使。
只要是我能想到的调配,我都会拿出来配。
这么一直太太平平的,偶尔打个小架调剂一下,我现在已经是黑白两道公推的小邪神,人送绰号“玉面毒王”。
嗯,虽然很俗,但是很有说服力的一个外号,同时,也生动形象的刻划了我的最大的两个特点。玉面,当然。毒王,更当然。
随风的剑越来越厉害了,有次我们在中州,吃着吃着饭,突然一个不长眼的打破了屋顶来攻击我,我那个气啊,我吐血啊!这么香这么好吃的酱鸭舌,鸡米羹……我还都没吃到嘴里呢!
随风现在差不多与我心意相通,看到我气得直流泪,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我一边痛哭流涕一边高喊加油,手挥脚舞的充当啦啦队。最后的结果是那个偷袭者被挑断了手脚筋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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