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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页(第1页)

穆诚友备受妻子出轨的打击,提前从单位买断了工龄,浑浑噩噩,整日沉浸在麻将桌和酒桌上,不到半年就把几十万挥霍一空,卖掉了按揭的新房,还欠了一屁股赌债。这一年穆笛没少挨打,穆诚友把妻子的逃离归结于穆笛不听话,他每次喝醉的时候,穆笛总是免不了被他一顿暴打,但当穆诚友酒醒之后又会哭着向穆笛道歉,给他下跪,扇自己的耳光,让穆笛原谅他,不要去找妈妈。十四岁生日的第二天,那是三月里一个晴朗的下午,穆笛在日记中写道。头一天穆诚友破天荒给他买了蛋糕,带他去下了馆子,还给他买了一身衣服,穆笛那时候已经有一米七了,这是他上初中以来除校服外唯一一套合身的新衣服。穆笛很开心,这种小心翼翼的开心维持到了第二天下午,在被穆诚友带上出租车之前。目的地是一家偏僻的酒吧,穆笛被推进昏暗的舞池,一个老板模样的人让他坐在旁边的高脚凳上跟着伴奏唱歌,穆笛听话地唱了,唱完后他看见穆诚友喜笑颜开地从老板那里接过了一沓钱。反正你的成绩也考不上好的高中,读书没用,不如早点出来挣钱。你都一米七几了,比你老子还高,哪儿算什么童工?你不是喜欢唱歌吗?就在这里唱,免费唱,整个酒吧都是你的听众。儿子,你一定要帮帮爸爸,你是爸爸唯一的支柱,爸爸不能没有你的支持。于是穆笛在穆诚友的软磨硬泡下辍学了,开始了他的酒吧驻唱生涯。他从小就喜欢唱歌,也很有天赋,这份工作除了日夜颠倒和几乎所有工资都要上交给穆诚友之外,对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坏处。还有一点,穆笛不太接受得了,但是必须靠着它挣小费,存一点私房钱,那就是他时不时会受到客人过于热情的青睐或者说是骚扰。酒吧里的男客居多,穆笛长得清秀,往往就成了客人醉酒后戏弄的对象,污言秽语倒是可以当成耳边风,动手动脚的就很麻烦了。老板教穆笛忍耐,告诉他和气生财,穆笛也只能硬着头皮被人揩油,好在这种情况并不是很多,多数时候穆笛还是能安心唱歌的。这样不咸不淡的日子维持了两年,穆笛十六岁了,在酒吧圈子里小有名气,也有熟客专门为他而来。他注意到了一个男人,从半年前开始,他每周总会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座位点一杯酒,一个人静静地坐上半个小时,离开后留下一笔数目不少的小费,指名给穆笛。这个男人的座位离穆笛唱歌的舞池很远,穆笛只能隔着人群在昏暗的灯光下遥望他,他戴着眼镜,衣着举止优雅斯文,不知为何总是微微眯着眼睛,像在凝视着穆笛,眼神却又捉摸不透,冷淡专注的模样和整个酒吧浮躁的氛围格格不入。有这样认真的听众,穆笛是很欣慰的,更何况他每次留下的小费已经差不多能抵上穆笛一个月的工资了。穆笛想走过去跟他说话,至少感谢他支持自己的同时又保持着分寸,但每一次当穆笛中场休息,穿越人群走到他所在座位的时候,男人早已消失不见。穆笛向老板问起这位神秘的客人,一向好说话的老板冷着脸叫他不要乱打听,穆笛只能把对他的感谢、好奇以及微妙的期待放在心里,在他出现的时候认真地唱好每一首歌。十六岁的那个五月,穆笛终于近距离接触到了这个男人。起因很突然也很简单,那年流行男孩穿淡粉色,穆笛见同龄人这样穿好看,于是用私房钱给自己买了一件浅粉纯色t恤和浅蓝牛仔裤,搭配他的白皮肤和墨一样的头发,在暗调灯光下有一种雌雄莫辨的中性美,以至于当天晚上他被几个喝多了的混混当成女生,要求他出|台。拉扯下,穆笛新买的t恤被混混们撕烂了,一行人看见他细白的上半身,色|心变本加厉,按着他强行剥去他的裤子,挣扎中,穆笛摸到烟灰缸砸中了其中一人的脑袋,混混们火了,打碎了啤酒瓶往穆笛的脸上划,他被逼到角落,以为自己躲不过了,没想到那位神秘客人在碎酒瓶挥向他的那一刻挡在了他的面前。一人对多人的打斗后,混混们从一片狼藉中落荒而逃,男人走回穆笛身边,脱掉外套,将它系在穆笛的腰上,遮住了他露在外面的双腿。别怕,他说。这是穆笛听见这位神秘客人说出的第一句话,像他身上冷冽的香水一样,沉静而有力。穆笛愣愣地看着他的手臂,碎玻璃割出一条深深的口子,鲜血已经渗透了他的衬衣衣袖,穆笛鬼使神差地按住了这个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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