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进来的是叶翔。他捧着一只缺口的碗,碗里是冒着热气的菜糊。“吃药前要先吃点东西。”叶翔简短有力地说道,脸上没有一分多余的表情。像商量好的一样,石群和孟星魂也进来了。对照着高寄萍的记忆,我一一认着眼前的四个小孩。印象中,孟星魂、高老大、叶翔和还未见过的小蝶是错综复杂的四角恋关系。叶翔喜欢高老大,高老大喜欢孟星魂,孟星魂和小蝶相恋,而小何和石群是没有出现过的npc。难道在开场前就死了?我不由迷惑。小何溜了溜眼睛,扑到我怀里,“高姐,你感觉好点了吗?”这样的年代,一点小病都可能害死一个人。小何他们并不知道高老大生病的那个晚上已经跟屠户约好了时间,若不是淋了雨,屠户害怕过了病气,她现在早就失去了女人最珍贵的东西了。不,我叹了口气,对她来说,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我摸着手下根根分明的肋骨,笑道:“我没事了。”我示意四个人走近一点,看向他们说道:“我觉得我们要有一个计划,不能这样再下去了。”四人懵懵懂懂地对望着,最年长的叶翔问道:“高姐有什么想法?”“我从前一直没有对你们说过我家里的事情。其实我高家世代都是开镖局维生。据说我太祖父当年走镖时,救过一个高人,那高人年纪大了,又无儿无女,因此把他毕生绝学都传给我太祖父……”我随口编了个曲折又离奇的故事,告诉他们高家有一个世传的武学宝库,因为家乡闹大饥荒,我一个孤女怕露宝被抢,因而一直都不敢泄露自己的底细,后来捡到他们几个,又不知他们品行如何,一直不敢相告。现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我觉得他们都是好孩子,在我病重之时也没有丢下我,我才把秘密说了出来。这段话里有很多漏洞,我并没有想着去弥补。只是十分平静地述说着一个很容易被推翻的谎言。他们不过是个小孩,于我没有生命威胁,我不需要在他们面前装傻充愣,若他们长大以后想明白了要走,我亦不会挽留,顶多也只是觉得可惜罢了。叶翔和石群都是岁左右的男孩,孟星魂才六岁,最小的小何也不过才五岁,正是好奇心旺盛的年龄,对我所说的武功十分感兴趣。我就这样开始了我的教师历程。第一个教给他们的技能,是妙手空空。说起这个妙手空空,还是得感谢黄蓉,她从江南七怪的书生哪儿学来了在我跟前臭美,然后就教给我了。高老大以前也带叶翔几人也做过偷鸡摸狗的事情,可惜十次里几乎有八次被人抓到,每次回家都是鼻青脸肿。不过!以后他们再也不会鼻青脸肿了,因为他们有了妙手空空……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的得意。我给他们示范了妙手空空的要领之后,石群是第一个怀疑我的人。他的眼睛里经常露出探究的神色,他以为做得不露痕迹,但在他暗自观察的时候,我却经常感叹,高寄萍果然没有白养他一场。其他的人也许有所怀疑,但是他们早就被生活给折磨怕了。一个神秘的、强大得能保护他们的高寄萍,和一个必须出卖身体才能换得两餐温饱的高姐,非常容易看出的差异,但是没有人愿意揭开这层面纱。如果可以,我并不想替代角色人物在亲人心目中的地位,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个体。叹息,这话在替换了那么多人之后的我口中说出来,显然并不具有有说服力,但我确实是这样想的。石群很敏锐,他没有猜出高寄萍的身体换了个核,但是他却怀疑过我是别人易容代替的。那刚好是我教完他们易容术的第二天,晚饭时石群跟我拼酒,清明时节的菊花酒清香扑鼻,我在叶翔他们不赞同的眼神下一杯接着一杯,终于醉倒在桌子上。半夜,石群溜进了我的屋内。用我教的辨认易容术的手法摸索我的脸。靠着秒手空空,我们迅速累积了一笔财富。二八定律在任何一个社会都起作用。有穷得必须出卖身体才能过活的人,也有一生下来就如珠似宝注定站在众人之上的宠儿。一段时间后,我带着叶翔几人离开了这里,换了一个小一点的城镇,在城郊买了一处三进的宅院和几百亩良田,做起了地主婆。时光如流水,转眼间几年过去了,又是一年年末。我带着他们几人忙里忙外,好不热闹。“高姐,为什么要用西瓜壳煮麦芽糖?”孟星魂一边用松枝搅着绿色的西瓜煲,一边不解地问我,“我们又不是买不起锅……”他的语气突然低落了起来。“想什么呢?”我弹了一下孟星魂的脑袋,最近富足的生活把几个人的皮肤养得滑不溜秋的,手感极佳。“趣味懂不懂?”我顺着他的头发一本正经说道。其实是我最近开始有怀旧情结了,昨晚梦见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里面就有这个情节,粘稠的麦芽糖沾满了女孩修长白皙的双手,男人低下头,缓慢而暧昧地舔舐……醒来之后,我身上布满薄汗,突然间想起了以为已经遗忘在记忆深处的那个男人……果然是最近日子过得太闲了!“高姐,我剪好了!”小何清脆的嗓音打断我的失神。我回头,弯起嘴角,“真有天赋啊!”早上四人以拳头强硬分配任务,小何又一次垫底,不得不操起剪刀负责剪纸。孟星魂倒数第二,主管厨房,石群出门大采购,叶翔打扫卫生,我当然是在一旁验收成果的那个。“高姐,你喜欢什么?我给你剪。”小何扔掉剪刀,扑到我身边美滋滋说道。我一张张仔细地看着,小何的手艺很好,十二生肖栩栩如生,“给我剪个囍字吧。”我说道。“啊?喜字不是成亲才能剪吗?”小何呆了下。“收藏。”我拿起剪刀自己比划,对暗器十分得心应手的我于剪纸并不在行。“高姐,你喜欢剪纸吗?”孟星魂突然问道。“以前不喜欢,一切附庸风雅的东西我都讨厌。”这是高寄萍以前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想了想,添了句:“以前没有条件。人要先满足生存需要,才能考虑更高的享受。”“高姐,你还记得以前你说要给我做一双布鞋吗?”孟星魂继续追问,眼睛里闪着希望的光。“不是布鞋,我只会编草鞋。”我不假思索道。孟星魂笑得很开心,问题连弹般发出:“高姐,你以前不喜欢吃麦芽糖……”“我现在也不喜欢吃,我喜欢看你煮!”“高姐……”最后小何也加入了问答行列,我知道我的回答一定给了他幻想的余地,刚才在犹豫的一瞬间,答案已经脱口而出,我忍不住摇头轻叹,原来潜意识里我对他们并不是不在乎。小何任性刁蛮,叶翔固执,石群冷漠,只有孟星魂最敏感,而且还心软。我的变化,他一定看在眼睛,却不知道怎么发问。敏感的人喜欢多想,心软的人通常会犹豫不决。剑道讲究专注,对于习武的人来说,多想和不够果断绝对是阻止他们更上一层的致命缺陷。我一向爱才,孟星魂在武功一途极有天赋,若不及早解决心魔,他的进步也就到此为止了。孟星魂大约认为我不是假冒的鬼怪,那天晚上嘴巴一直咧到耳朵后面,饭也多吃了两碗,到最后肚子都胀得站不起来了。我一边让人给他熬消食药,一边揉着他的肚子,孟星魂呆呆地看着我,眼睛发直。“不许再看了!”我蒙住他的眼睛,淡淡道。他的耳根突然泛红了起来,害羞地撇过了脸。“高姐,我来吧。”一旁不说话的叶翔突然走到我身边,我一个不察被他占了位置。平时我怎么没发现叶翔这么友爱兄弟?我站起来,满脑袋问号,看得忿忿的小何趁机牵住我的手,摇晃着撒娇:“高姐,我也吃胀了……”一边说一边拉着我的手到他软软的肚子上。我失笑,这个小何,这也能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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