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沅是我见过的最刻板最无趣的人。
没有之一,至少现在没有。
有多无趣呢,这么说吧,就算我把京中最美艳的花魁娘子送上他的床,他也不会多看一眼的。姜烨在第一次见过他之后就悄悄问我:
“你知道陆沅和木头有什区别吗?”
我:“不想知道。”
“他会走路。”
说完,他自己好像觉得很好笑,嘎嘎嘎的傻笑起来,边笑边捶胸顿足的拍桌子,活像一只发了癫的大马猴,完全无视了脸越来越黑的我。
没错,我不喜欢别人说陆沅的坏话,因为我喜欢陆沅。
我知道这样的开头听起来像是要讲什么惊世骇俗的爱情,但其实并没有。我喜欢陆沅,纯纯是垂涎他的美貌。
说来也怪,那样无趣的人,却生的身姿卓绝清秀冷艳,南嘉举国上下怕是都无人能及他的万分之一。
即便是木头桩子,那也是根好看的木头桩子。好看的木头桩子即便拿来当摆设也是赚的,又有谁会拒绝呢?
反正我不会。
因为小时候受过惊吓,我这个人记性很差,经常前脚说过的话后脚就忘。
但我却很清楚的记得,我第一次遇见陆沅,是在我对情且懵懂的12岁。
那时正值皇爷爷的寿辰,虽然不是整十的大寿宴,但规模依旧可观。我本着要撑起皇家长公主排面的原则,全程不敢松懈,尽力的让自己看起来优雅端庄。
尽管这两个词和我确实没有多大关系。
作为一个对大场面司空见惯又记性很差的小孩子,关于那次寿宴,除了座位旁用来降温的盛着冰块的小银盆之外,我几乎什么都不记得了。
毕竟上京城七月末的燥热,加上繁琐沉重的礼服,让那一丝凉意变得弥足珍贵。
好不容易捱到宴会结束,我拖着已经麻木的双腿从大殿里慢腾腾地挪出来,迷迷糊糊间一抬头,恍然发现外面已经是残阳西斜。
七月傍晚的风带着点点余热,懒洋洋地拂过我的衣裙,抚过我的身体,柔软又微痒的触感涟漪一般荡漾开来。
疲惫消散了不少,我舒展一下身体,瞧着四下无人,便摘了头上沉重的钗环,然后脱下配饰冗杂的礼服兜起来随意一裹,塞给姚姐姐道:“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走走。”
从小到大,除了皇宫,我最熟悉的地方就是清和园了。
这座皇家园林坐落在京郊以南,依山傍水,风景宜人,是皇爷爷送给自己的退休礼物。自打我出生那年他禅位给父皇以后,就一直住在这里,日日约老友品茶吟诗,过得好不惬意潇洒。
我很羡慕。
可羡慕并不能减轻我繁重的学业,皇爷爷当皇帝当烦了可以撂挑子不干,可我不能,只要南嘉不灭亡,我就永远是公主。
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公平,但我又说不清楚到底是哪里不公平。
我是很喜欢皇爷爷的,他曾一度是我心目中完美夫君的标准,温文尔雅,学识渊博,还很专情,祖母在世时不纳后宫,祖母过世后未曾续弦。
至于我自己的夫君嘛,只要在我活着的时候他能守身如玉就好啦,身后之事,不管也罢。
反正我看不见也听不着,就算能,也该是去看其他年轻气盛的小伙子了,断不会紧盯着他一个老头子不放的。
只是传说男子惯都花心,只怕我都没有福分遇到这样一个人。
……
等我从天马行空的思绪里回过神时,陆沅已经在我面前了。
——之后又过了很多年,我又读了很多很多书,学了很多很多诗,回过头来,依旧没有一句能描述那一眼的惊鸿。
他身着一袭金丝绣边的素衣,墨发以玉冠高拢,细腰以锦带紧束,显得身形颀长,玉树临风。夕阳的余晖为他整个人镀上了朦胧的琥珀色,恍然一眼看去,宛如天降神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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